您好,欢迎光临武汉市邦丽洁清洁用品有限公司网站!登录 | 注册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/ 清洁资讯
新年有礼! 艾默生管道工具 国庆促销-三号垃圾桶 国庆促销-手动皂液器 国庆促销-韩国克莱恩无尘式吸尘器


欢迎浏览本商城商品!
清洁资讯

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基本情况

发布者:blj02 浏览次数:763 发布日期:2014/7/15 9:32:34

    由于基础差、欠债多、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,目前在设市城市中仍有约50%的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,在县城和建制镇中仍有近90%的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,而村庄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更接近为零。另外,全国城镇有数十亿吨的存量生活垃圾未得到妥善处理。
    基本情况
    1、产生量
    据统计,2008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.54亿吨,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0.50亿吨;另据调查估算,村庄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.16亿吨。即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2.04亿吨,全国城乡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3.20亿吨。
    对于生活垃圾产生量,如城镇人均日产量按1.0kg估计,村庄人均日产量按0.5kg估计,则全国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.65亿吨,产生量和清运量之间的差值约为14%.
    2、处理方式
    截止2008年底,在设市城市中共有填埋场465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80.3%;焚烧厂90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5.5%;堆肥厂20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3.5%;其它处理设施4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0.7%.
    截止2008年底,在县城共有填埋场198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93.8%;焚烧厂4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.9%;堆肥厂6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2.8%;其它处理设施3座,处理能力约占总量的1.5%.
    近10年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总的发展趋势为,填埋处理能力稳中有降,焚烧处理能力持续增长,堆肥处理能力逐年萎缩。
    3、处理能力
    截止2008年底,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约为579座,年处理生活垃圾约为1.03亿吨;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约为211座,年处理生活垃圾约为0.08亿吨;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几近空白。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合计约为790座,年处理生活垃圾约为1.11亿吨。
    4、无害化处理率
    如按清运量统计,2008年底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66%,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16%,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接近为零,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4%,城乡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34%.如按产生量统计,各类无害化处理率的数据还要降低14%左右;如再考虑统计口径、标准认定和污染评判等因素,各类无害化处理率的数据可能还要降低10%以上。综合考虑,2008年底比较接近实际情况的参考数据为,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0%,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40%,城乡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25%.
    按十一五期间,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0万吨/日,平均每年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6万吨/日的规划数据测算,2010年底能够实现的预期目标为,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60%,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50%,城乡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约为30%.
    5、政策法规
    截止2009年底,我国共发布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35部。其中法律1部: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;行政法规1部: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;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等部门规章9部;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等规范性文件24部。
    在24部规范性文件中,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(建设部)发布的有: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》、《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》、《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》等17部。由国家发改委(国家计委)发布的有:《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、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》等5部。
    由环境部(国家环保总局)发布的有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2部。
    6、标准规范
    截止2009年底,我国共发布生活垃圾国家标准5项,行业标准63项,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计68项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包括《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》、《生活垃圾填埋技术规范》、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》、《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》等工程标准21项;《生活垃圾采样和物理分析方法》、《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》、《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》、《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》等产品标准42项。
    由发改委发布的包括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》、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》等建设标准3项。
    由环保部发布的包括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》、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》等污染控制标准2项。
    7、处理收费
    (1)收费金额。2007年,除辽宁、黑龙江和海南三省外,全国2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约38亿元,较2005年增加18亿元。其中36个大中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约20亿元。
    (2)开征范围。截止2007年底,约有380多个城市开征垃圾处理费,按全国655个城市计算,全国垃圾处理费开征比例约为60%左右,比2005末提高约20个百分点,县城开征比例约为30%.
    (3)征收对象和收费标准。据不完全统计,36个大中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6元,暂住人口为每人每月2.5元。
    (4)征收方式和收缴率。近年来,各地依托物业公司、供水、电、气等企业,以物业管理费、水费、电费等为载体,以代收代缴方式实施收费,降低了收费成本,提高了收缴率。2007年各地垃圾处理费平均收缴率约为50%左右,比2005年末的40%有较大提高。
    2008年以来,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力度,收费金额和开征范围等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,具体数据有关部门还在统计中。
    主要问题
    1、处理能力不足,无害化水平低
    尽管近年来,各级政府都加大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,一批较高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陆续投入使用,但由于基础差、欠债多、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,目前在设市城市中仍有约50%的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,在县城和建制镇中仍有近90%的生活垃圾未实现无害化处理,而村庄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更接近为零

上一篇:我国石材行业进入消费时代
下一篇:政策市场双驱动 环保行业开启冲锋模式
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武汉网络警察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