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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您可以通过银行将确认订单金额的货款汇款到我公司以下账户:
公司全称 |
武汉市邦丽洁清洁用品有限公司 |
账 号 |
001 401 040 007 931 |
开 户 行 |
中国农业银行发展大道分理处 |
行 号 |
879297 |
2、您如果选择到公司仓库自提,可以采用现金形式当场付款。
3、您如果是武汉市内客户,且单次购买正价商品金额达到500元以上而选择由我公司送货到府,您也可以采用现金形式货到付款。
4、发货
除2和3条的情形外,我公司在收到客户货款后发货。配送方式参见该栏目说明。
5、收货
您在收货当场应对货品外观、包装和配件、赠品是否完好齐全进行检验,您一旦签收,即表示您对这些项目已审核无误。
温馨提示:
●为了保证在订购及后续服务过程中能及时与您沟通,请务必准确填写您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。
●为了避免无法送达,请您务必填写真实的收货人姓名和确切的详细地址等必要信息。
武汉市邦丽洁清洁用品有限公司
2011年9月10日
公司总址:武汉江岸区发展大道443号(武汉市司法局旁) 销售总机:027-8188 4188 传真:027-8260 92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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